毕业生改派后户口档案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1:27:44
先说一下我的情况,07年7月本科毕业,06年底就签约了一家广东省佛山市一家台资企业,3月份就开始去实习,8月底离职到深圳市一家民营企业,在这期间我的户口和档案已经落在了佛山南海,而我进入深圳这家企业是以应届生招骋进来的,承诺接收户口和档案,公司只给了一张由龙岗人事局开到学校的接收函,我准备好改派所要的材料,让我一个同学帮我办好了新的报到证,上面是改派到深圳这家公司,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的人让我凭这个新的报到证就可以去佛山那里下户口,但是我打电话到佛山南海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说法是这样的:根据广公(治)字[2007]081号文件中《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问题的通知》,说是要省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改派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有这三样材料才可以办理户口迁出,问题就出在改派证明上面,我打电话给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说是不能开这个改派证明,也没有听说过,我后现打电话到我原学校学院书记,他也说没有听说改派证明这种事,说这是两个省之间政策脱节问题,没办法解决,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真的没有办法解决吗?我现在可以做点什么?能不能让焦点访谈报道一下中国户籍政策黑幕,跪求高人指点!
我本来是想把户口他档案都放回学校,再从学校改派到深圳这边来,档案已经从佛山南海人才寄回了学校,但户口学校保卫处说法是已经落到了佛山就不能再迁回学校了。我已经重新办了报到证,学校管户口的人员说将白色那张给他们就可以把档案寄到新改派的单位所在地,深圳单位这边说法是户口没进来档案也进不来,现在我只能先将户口从佛山转到深圳,如果这一步没有问题的话,剩下的就好办的,其实对于我这种情况广东省公安厅有个文件规定:
广公(治)字[2004]265号),对就读于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户口迁移问题做了进一步的明确。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问题又出现了,我现户口所在地佛山南海户籍人员说法是根据广公(治)字[2007]081号文件中《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问题的通知》,说是要省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改派证明。这两处的说

还是要报到证改派,这个要找学校就业办
你这个问题可以直接说成跳槽后报到证改签。

我觉得关键还是接收方吧,现在公司同意接收就好说。
1、到原来的单位把离职协议书、档案等相关材料带回学校。
2、申请三方协议书,签好就业协议书后,一方交给学校,换取新的报到证
3、持所有材料到新的单位办理入户手续

我刚刚办了户口,我从河南学校到无锡工作时档案和户口都在学校,5月份我把户口直接签到家里了,等什么时间稳定了,房子买到那就在那落户,档案拿出来在自己手里拿着。过两天直接放到自己公司(在公司又份临时档案,拿过学校的档案放一起就好了),你现在的情况很好办,户口落到自己老家还是比较容易的吧,至于档案就简单了(其实仍了都无所谓的,只要你不去从政)。最好是放在人才市场比较好办点。

以上你所说的中国户籍政策黑幕,其实是我们中国现在各个政府机构的通病,想报道我觉得有点不太可能,他们是不会给你报得,其实比你冤的人更多。
想开点吧!!

可以解决的,但是要分两步走,首先你要办好档案转移,因为户口是跟着档案走的.先去档案所在的人才市场开具<个人名义存档证明>.(如果委托别人则同时需要委托函和你的身份证复印,下同)同时在佛山南海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办理好<户籍证明>,带上单位给你开的接收证明和你佛山南海的<个人名义存档证明>到单位所在的人才市场办理<档案迁入函>,将它邮回佛山南海的档案所在地以此办理调档.
档案解决后就可以办理户口了,同样带之前办理好的原<户籍证明>到落户的深圳公司所在的人才市场盖章,盖好后带到公司所属的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的地方),审核通过的话他会给你一个准迁证(两联一起的)再寄回佛山南海户口所在的派出所,他们回盖章什么的,还给你一联.最后将盖章的那一联给要调入的办证处就可以了
手续来来回回也就5次,只是两地来回时间等待有点浪费,我前后办理了1个月左右
祝你好运,再给点分吧:)

很麻烦啊 ,我也是搞不懂这玩意,毕业生都烦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