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办相隔18年--二次罚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3:07:52
本人户籍潮州市一县城。1990年出生的妹妹是第二胎,当时县计生办罚了钱后,就给上户口了,是国家的合法公民了。但就在前阵子社区街道办事处门口贴很多超生罚款的通知书。基本上受罚的人都有户口的。从1-28岁都要罚大概是年龄越小罚越多。我妹妹18岁要罚8000元钱 25-28岁是罚1000元
不知道这件事是不是真?涉及范围有多广?是那个部门的决定?这样的话是不是以后什么时候想要罚款就罚,永远无休止的剥夺第二胎的生存权。

中国就是这个计划生育招来很多外国人的指责,虽然我能理解政府,但是我还是不那么支持的。
没办法的事,该罚就罚,个人是斗不过政府的

这是政策性的问题。

没剥夺第二胎的生存权啊,只稍微剥夺第二胎的财产权,你没钱超什么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