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工作室管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20:08:29

游戏工作室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本工作室为树立制度及管理,特依据有关政府法令订定本规则,凡本工作室及所属职员的管理,除劳工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行之。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职员,系指本工作室所属各被雇用的男女职员而言。

  □ 雇用及解雇

  第三条 本工作室雇用职员须经审查核定后方得雇用。

  第四条 本工作室雇用职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者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其期间以30天为限,合格者录用。

  第五条 凡试用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雇用: 1.年未满18岁者。 2.通缉在案者。 3.无法胜任所担任工作者。

  第六条 新进职员经核准雇用后,应于期限内办理手续,并缴验下列书件: 1.个人资料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身份证或者户口名簿。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呈准主管机关得予解雇职员,并依"劳动法"的规定发给资遣费。 1.因不可抗力停业在一个月以上者。 2.职员对于其所承担的工作不能胜任时。

  第八条 职员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解雇论。

  □ 服务守则

  第九条 本工作室职员对内应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对外应保证职务上的机密。

  第十条 本工作室职员,工作时间为全日产量制。(达到产量可向管理人员申明剩余时间自由支配)

  第十一条 本工作室职员必须服从工作班次安排。

  □ 工资及工作

  第十二条 本工作室职员的工资,采用月给及奖金提成两种制度,每天按规定时间上交产量,按月结算总产量。每月一次定期发给薪水和提成。工作未满1月不予报酬。

  第十三条 本工作室为适应生产需要,调派职员工作时,在不减少原有收入,及不变更其他原有劳动条件时,职员不得拒绝,如调离工作室时应征得职员同意。

  第十四条 职员因故必须请假者,应事先向主管声明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得于一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