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高手:保险会计中再保险业务(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4:26:22
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再保险合同,约定将车险业务的20%分出,费用摊回率为30%,赔款摊回率为20%。若该公司20X7年一季度车险业务的保费收入为1000万元、赔付支出500万元,则按再保合同该公司一季度应支付给再保公司的净额为( A )。
A、40万元 B、160万元 C、200万元 D、60万元
为什么选A啊?

1.0 首先再保合同约定分出20%的业务,即所有保费收入的20%要作为分出保费交给再保险公司,即20%*1000万元=200万元;

1.1 这200万是原保险公司给再保险公司的。

2.0 接下来所谓摊回,就是再保险公司收了分出保费之后要根据实际的赔付状况,反过来支付原保险公司的费用。

2.1 赔款摊回:由于分出了20%的业务,所以赔款摊回率也是20%,即再保公司要替原保险公司承担20%的赔款,即 20%*500万元=100万元;

2.2 费用摊回:这里没有说清楚是什么费用,一般认为是与保费相关的费用。所以由于费用摊回而支付原保险公司的金额应为分出保费( 1.0中计算的结果)200万元*30%=60万元;

3.0 所以净支出额为 200万元分出保费-100万元摊回赔款-60万元摊回费用=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