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内受到伤害,我该找谁赔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2:38:15
我儿子是小学二年级学生。由于刚学了一篇叫做《再来一次》的课文,课文上有跳山羊的图片,并有跳不过去再来一次的文字。课间,他就和四个同学做骑山羊游戏,结果有一次没有跳过去,导致左肱骨下端骨折,花去医疗费五千来元。我想请问那四个学生的监护人和学校各自应承担什么责任?
补说一句,我儿子好动,但是很听话的。那老师并没有进行这方面的安全教育。
能作详细解答才好!
学校的责任很明显:在明明能预知危险的情况下,忽视学生的安全教育,事故的发生与此有明显的因果关系,所以应该承担责任。我这样理解有不有道理?
请分析一下其他四个学生及监护人是否有责任。有理有据呵,其实我就是搞不清楚这个。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要看是否买了保险,买的什么样的保险。
直接沟通学校比较好,学校责任保险都是保的身故或者残疾,具体有没有医疗责任,需要与学校确认。

你说“学校没有做相关的安全教育”这点很重要。

从《教育法》中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学校有对学生疏于教育的行为并且学校对器材也是疏于管理,学校是有过失的。

所以学校应该对你孩子的损失负责。

如果是上课的时候造成的伤害,学校是负全部的责任。如果是在课外活动时摔下来的,那就要负部分责任。保险公司肯定也会赔偿的。但是,学校的赔偿数额,需要你们家属去和学校沟通才可以。

找学校赔付,因为学校给每个学生上相应的意外保险,这个是意外事件但在学校内学校负有照管不周的责任,由学校向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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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找学校的,此事件在学校发生,学校在开学的时候给每位学生都上了保险,由学校向保险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