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参加医保要求补交费用,这种说法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20:45:05
目前我们公司首次参加医疗保险,医保机构要求25岁以上的女性、30岁以上的男性初次参保,需补足超出(相差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这咱说法合理吗?
还有以前没有参加过医保,但参加过养老保险,要求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补缴医疗保险费,2001年7月以前参加工作的从2001年7月开始补交,这种说法合理吗?法律上有没有明文规定?

比如:我今年29周岁了,需要补交费用5000多元。
我公司部分人员2001年以前就参加工作了,目前要补交7000多元
而且补交的医保费个人帐户内还没有,我们个人感觉很不合理。有没有更好的变通方法?

没有变通的办法,因为医保要在退休的时候享受退休医保待遇就必须达到当地的规定的交费年限,所以对于女满25,男满30,肯定要补的,否则到退休年龄也一样要补,不补就无法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医保的规定都是当地制定的,只能按照当地规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