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物资一批10000,含17%增值税,税票是第三方帮忙开的.我应交第三方8%的税额,应该如何做分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2:42:17

按你说你应该是本身无法开具发票,由于对方需要发票入帐,于是你找了第三方开具发票,并支付8%的税额给第三方。
你本身未开具发票,自然不能做销售收入的分录,但是你货物又已经减少,却不可以做成本的结转同时存货减少的分录。
这就是典型的销售货物不开具发票的行为,造成漏交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防洪费和企业所得税。被税务机关查到的话后果肯定是严重的。
而且你收到的货款怎么做分录又是一个问题,至于付给第三方的税额可以让对方通过索取相关发票的方法来解决。
对于收到的货款,两种情况,一是对方要求提供对公帐户,这时只能进公司帐户,那么只能暂挂其他应付款,待以后找机会结转掉。
二是对方不要求提供对公帐户,那就简单了,通过私人帐户就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