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赔偿案件的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6:59:55
在07年10月23号我父母和兄弟在坐客运公司的客车外出的时候。
于一辆大货车相撞,造成我母亲当场死亡,我父亲和兄弟重伤,
经过交警部门的鉴定火车方面负全责,
现在父亲兄弟恢复呢,经过医疗机构鉴定我父亲伤残等级为(一个5级,一个8级)兄弟伤残等级为8级。
现在我们找到客运公司进行赔偿的问题协商,
问题在这里我们是陕西这边的,我们要沿用08年新出的
附:

2008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参照标准

2007年陕西省人民生活水平主要指标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10763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人):2645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人):8427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人):2560元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人):21239元
客运公司一定要沿用 07年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68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260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7553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181元/年;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503元/年;
我想知道应该沿用那个
现在客运公司那边态度非常不好说给36万就万事!
现在我们想起诉不知道
我想知道如果起诉的话我方面在法院方面付出多少费用。律师费呢。

执行事发时的标准。事故发生在07年十月份,赔偿标准按07年的。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是有区别的。
在正常赔偿基本达成协议以后,你认为还不到你的赔偿数额,你可以提出精神赔偿请求,这种赔偿请求一般在一万到十万不等,那要看你当地生活水平了。
若经法院调解时,在起诉书上要明确说到精神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按标准或调解结果支持你的。
祝你好运

法律执行必须要使用新办法。诉讼费没多少,北京的话300多,你们那里我不知道。律师费就要你和律师具体谈了。一般有两种办法,一种是你和律师谈好价钱,另一种是律师帮你要钱,然后从要出来的部分提律师费,具体比例也是要商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