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由家人买房,婚后未办房产证,是共同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1:23:54
婚前由父母出资买房,合同写得是本人名字,但贷款一直由父母偿还。现在想办房产证,但老婆想要写共同名字,我本人没意见,但怕父母有想法,请问如果办证,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会视为共同财产吗?(贷款都由我父母支付,办证的钱是我们自己出资)。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本来不是共有的
  写两个人的名字当然会视为共同财产 要不房产证拿来干什么啊

  舍不得父母 又怕老婆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