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和合作企业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4:12:38
外商企业要投资我内资公司,外商只投资货币资金,其他经营管理等方面以我方为主。现在拿不定主意是采用合资还是合作形式。经营项目是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展览展示、组织文化交流、信息咨询。基本上是服务业,不复杂。不知这样情况是合资好还是合作好,还是有什么其他形式?不懂呀!那种有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外资企业有三种形式: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包括外商合资与外商独资两种)。其中,中外合作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侧重点是在新设立时,双方以技术专利等进行合作而成立公司,这种公司一般是在特定历史时期根据某个项目(比如建筑项目)而设定的一种公司形式,现在一般很难申请到了。而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是内资公司已经成立了,现在外方想增加投资并因此获得内资公司的股权,参与经营,这种是典型的中外合资形式,不能够申请为中外合作形式。因此,贵司最好也只能够申请成为中外合资企业。合资的形式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利益分配方案也比较容易拟定,不容易产生纠纷。
  内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有两种形式:股权并购、新设合资。其中,境外并购是只不改变内资企业原有的经营状态,只是增加一个外方股东,办理股权变更即可。但是缺点是原有内资企业如果是亏损或者有债务的话,变更的过程将会很漫长。新设合资是指两家公司以股东的身份,另外新设立一家合资公司,此时,需要向政府部门办理的是新设公司的手续。优点是能很快进入经营状态,不因内资公司的税务审查公告等原因拖延新公司投入运营时间。缺点是内资企业先必须以股东的身份投资一笔钱到新公司账上,然后自己再慢慢注销,增加清算等费用。
  通过股权并购变更为外资企业大致按照以下程序:1、需要到工商局进行名称变更核准。2、到外经贸部门提交材料申请变更为外资企业(这个过程很长,因为外经贸部门需要先审查内资企业的税务情况、负债情况等,特殊的还需要公告)。3、拿到批文后,到外汇管理局申请核准开立资本金账户,进钱、验资。4、到工商局变更企业性质、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事项。5、进行公安局、质监局、税务局(国地税)、财政局等一系列变更。如果是在深圳,时间预计在6个月左右(因为本人是在深圳从事投资咨询工作的,呵呵)
  通过新设合资成立中外合资企业的程序大致如下:1、到工商局进行名称核准(新公司名称)。2、到外经贸部门办理设立审批(时间大概1个月)就可以出来批文和批准证书。3、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4、到公安局申请刻章。5、质监局申请代码证。6、国税登记。7、地税登记。8、外管局办理核准开立资本金账户。9、人民银行办理人民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10、进钱、验资(会计师事务所)。11、换实收资本的营业执照。12、办理财政登记。13、办理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