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可以使用施工单位提交的履约保证金ma?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5:19:42

履约保证金必须游离在工程造价之外,只作为中标方违约时招标方损失的补偿,招标人必须是具备招标能力的法人,其建设资金已经到位,不能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造价的补充。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独立性,必须由双方认可的机构负责收缴、储存、执行和返还。

不可以,履约保证金,故名思议,就是施工单位为履行合同提供的担保,如果施工单位未履行合同,则可以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果施工单位履行合同,则在合同履行完后一段时间(具体在合同中写明)退还。
当然如果你悄悄的用了,那叫挪用,嘿嘿,具体自己看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