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欠薪是否可以被受理,能否胜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1:55:54
本人07年4月-6月的工资一直被公司拖欠,在07年6月15日辞职。一年的时间里,曾几次找老总,他总用各种理由说及困难,让我们克服下,一定会给的。所以在同情心的驱使下以至于没有及时通过劳动仲裁处理此案,结果拖至今年6月,才找劳动仲裁,可回复说超过60日,不能受理了。想咨询下这种情况去法院上诉能成功吗?现在手头上只有工作证及和老总交谈的短信记录证据,被欠的还有其他的同事等7-8人。金额加起来共3万多元。现求助,希望能等到帮助指点,谢谢!!!

1、劳动仲裁机关答复错误,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所以,在08年6月15日之前提出即可。
2、你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构成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应重新计算。
3、仲裁机关不受理,你可以起诉。

尽快起诉,胜诉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