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继承方面,满意者200分绝不食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1:32:12
请问舟山市土地继承年龄是22岁,我还未到这个年龄,我爸要把土地给我请问能不能有办法行得通,比如同过监护人等
我们这里房产证18周岁就可以做了,我爸给我房产,就是还不能给我房子所占用的土地!回答满意者200分,绝不食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