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申请日期 与 批准日期的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4:11:30
各位达人!
我遇到麻烦了。

我于2008年6月9日辞职,但领导迟迟不予批准。让我继续留下工作。因为原则上是一个月的。今天突然批准了我的申请,但标注的审批时间是2008年6月12日,今天是6月26日。请问这样做,动机何在?我有需要让他改成今天的日期吗?谢谢!!!

对工资没有影响,只是对你的最后工作日有影响,按规定是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也就是你7月11日是你最后工作日。当然,如果双方达成协议也可以提前离职。你要明确你的最后工作日,最好让领导书面批示。

应该案子实际时间进行处理的,你应该坚持。

明显是想趁你走之前压榨一下你的免费劳动力了.

有的,要不会对你的工资有有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