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有无限的正当防卫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0:00:48
我以前练过一点拳击,体力也算强大,我能用拳头打碎一块砖头。
前两天晚上,我遇害遇一名歹徒拿刀抢劫。当时他拿着刀向我砍过来时,我用左手抓住他拿刀的手,抓住以后,他还一直抵抗挣扎。我接着就用右手往他的胸部重重地打了一拳。结果他倒地了,最后抢救无效了。
现在他的家属一直认为我是故意杀他的。他家属说你当初可以扭断他的手,或者将他压倒在地上,为什么要往他致命的部位打了一拳,明明知道自己出手重,还要这样打?
当时他可是拿着刀哦,我抓住他的手时,他还在反抗? 并且对我乱砍。

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我是不是有无限的防卫,是不是无论把他打死或者打成终身残疾都属于正当防卫? 是不是我怎样出手防卫都可以?
那在怎么样的情况才能随便怎么样出手防卫都可以?

我认为当时你并不算完全控制了犯罪嫌疑人。他还在拼命反抗,仍属于“正在”威胁,你一松手他肯定又会反扑加害于你。对于正在威胁你的生命的情况,不用担心防卫过当的。(“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但是,如果他已经对你没有威胁你还穷追猛打,这就属于防卫过当了

据说现实中法院还是比较难判防卫不过当的。建议你哦,如果要为自己辩护,你可以强调你只打了一拳!在凶恶的犯罪嫌疑人还在威胁你生命的时候,你仅重重打了一拳,结果他就这样死了。法律不应该对你有过高的要求,你只是做了所有人都会本能地做的事情而已。

顺便说一句:真是佩服你啊兄弟!祝你好运。

你这个是防卫过当,兄弟

按照你说的情况毫无疑问过当

正当防卫过当与否,判断标准就是:侵害人当时是否还处于受害者无法

控制之下,或者说侵害人是否还对受害者构成实质威胁。

很明显你已经抓住了他拿刀的手,他已经完全不能对你施害了,你打他要害致死,属于过当。

如果当时你控制不住他,他拿刀的手很容易挣脱对你构成威胁又另说了

首先,建议你就案情咨询一下有刑事案件经验的律师,因为刑事案件通常比较复杂。
其次,正当防卫,特别是无限防卫我认为应该做严格解释。一般来讲要看当时双方的力量对比,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因素综合判定,并不一定因为对方实施抢劫行为,就一定可以导致你可以进行无限防卫,进而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如果上述案情是既成事实,已经发生的话,请你最好尽快委托律师,尽可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属于正当防卫,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因为你抓住他后,他还一直抵抗挣扎,并不能有效制止不法侵害。

防卫方面的要件是:①防卫必须针对侵害人本人,而不能针对第三人。如果实施了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方法,不能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②防卫不能过当。即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必要限度不是指防卫者和侵害者的损害是否基本均衡,而是指是否超过了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限度。如果防卫行为不是当时制止不法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