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6:26:40

1、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作为立法主体的行政行为,所具有行政性,它是一种主体活动,所以具有立法性,它的内容主要为贯彻执行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采取行政措施,所以主工具有执行性和从属性特点,从属于权力机关的立法。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2、行政规范性文件就是由行政机关发布的对某一领域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准立法行为。

3、区别:前者属于法律的一部分,可作为法律依据,而后者则是行政机关的一个文件,如果同法律违背,则以法律为准。显然前者的使用范围更为广泛,地位更高。这是最大的区别。

行政规定不同于行政立法行为,虽然二者都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但行为的性质是否具有法律性是二者的根本区别。行政立法包括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他们属于法律的范畴,主体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法定、内容法定、效力法定、争议处理法定等,但行政决定不具有立法的性质,主要是对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执行,其主体更加广泛,内容更加具体,程序相对简易,效力低于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

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作为立法主体的行政行为,所具有行政性,它是一种主体活动,所以具有立法性,它的内容主要为贯彻执行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采取行政措施,所以主工具有执行性和从属性特点,从属于权力机关的立法。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按《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其制定程序可分为立项、起草、审查、决定与公布四个步骤。

(1)立项。国务院每年年初编制本年度的立法工作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提前向国务院申请立项,并说明申请立项的依据,立当项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编制,并报国务院审批。

(2)起草。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由国务院的一个或者几个部门负责具体起草工作,也可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起草行政法规除应遵循《立法法》确定的原则、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外,还应体现改革精神,科学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社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