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老人想把自己的房产给子女中的小儿子,并准备立遗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3:02:39
老人想把自己的房产给子女中的小儿子,并准备立遗嘱。在老人在世时,小儿子可不可以在遗嘱所赠的房产处从新盖房子。

不能,要先过户后建房。
如果现在要过户给小儿子,必须通过公证,老人的所有子女都要亲笔签名同意由小儿子继承,公证才能有效,然后办理继承过户,再申请建房。
如果不通过公证程序,要到老人百年以后遗嘱才生效,现在当然不能以小儿子的名义建房(以老人的名义可以)。

老人在世时,小儿子不可以在遗嘱所赠的房产处重新盖房子。
1、准备立遗嘱不等于立遗嘱。
2、公证遗嘱效力最高。但小儿子还没有接受(收)有效合法遗嘱,所以没有处分(支配)房产权。
参考资料:
http://www.shanghailawyer.net/gzjz/20060711/145339.htm
http://ks.cn.yahoo.com/question/?qid=1306122219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