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换界后,落选的老主任,以各种理由拒绝交出村公章,该怎么办,有什么法律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0:15:19
村委会换界后,落选的老主任,以各种理由拒绝交出村公章,而且还有继续使用的嫌疑,该怎么办,有什么法律依据?如何实现顺利交接?
由于公章也不属于丢失,因此又不能通过公告挂失,另刻新章。

道理不需要多讲。作为新主任,应当看老主任的理由是什么,“以各种理由拒绝交出公章”,具体理由是什么,然后针对他的理由跟他沟通才行

方法无非几条:

1、思想沟通,好合好散,省得面子都过不去,最好是让他主动交出

2、实在不行,乡镇政府介入,以监督交接的名义介入,一点问题也没有
公章是交接的内容之一,上级监督交接是份内的事

3、再不行,重向乡镇政府申请,以遗失为由,重刻一个。这样老主任如果再用旧章,就属私用废章了

当然属于违法...这需要有什么法律依据,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他又不是村主任了,凭什么还用村公章...
我随便找个法律..非法占用公共财务(公章也算公共财务),呵呵...
开玩笑,估计做村主任时间长了,一时转不过弯,交接时最好跟他进行一下充分的沟通,让他理解一下他现在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是个老村主任了,也应该有点觉悟,好合好散,何必最后大家面子上都过不去
祝你好运

行政公章是代表一个行政团体的,不是任何个人的私有物品,所以不用说是违法了。依据行政法上有相关的规定。不过这比较麻烦,对于基层工作还是要从做思想工作入手,不行的话镇政府出个证明重制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