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不动产遗产继承过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5:28:52
我家买了一套生活居住房和商业门面。
房产证上按比例写了我和我妈妈的名字。爸妈的意思是等他们过世后会自动作为遗产让我继承。
但我们想知道 ,如果他们过世后,房子或者门面我要卖,是不是要先从他们那里把房产证上妈妈的比例过户到我名下,才能转手卖?还是可以直接过户转卖给其他人。那么这个是过户费是按房屋价格的比例x多少来收取的呢?
谢谢。请有确切答案的人回答。

必须要先过户到你名下后,才能转让。
办理继承过户需要先公证,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还要交0.5%评估费(100万元内),0.05%的印花税和少量产权登记费用。

等二老过世后去做个遗产公正,到房管所办理新房本才可以卖;1.5%契税和0.05%的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