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申请劳动仲裁是否一定要被告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8:27:18
我在南昌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受理仲裁的人却说要我以前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要我去工商管理局取,我到了工商管理局的人说要律师介绍信就给。我申请劳动仲裁还要请律师吗?!我晕!是否申请劳动仲裁一定要以前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弄不到怎么办。难道只有通过请律师才能解决问题吗?我都告诉了劳动局的人我以前公司的地址和电话了。是不是合法的公司他帮我查下不就知道吗?非要这样难为我,要我去工商管理局去索取,再说人家也要律师介绍信才给啊。我都被他们气死了,现在劳动局的公务员工作效率怎么这么差!!怎么就不为我们这些老百姓想想呢?我弄个营业执照复印件容易吗?!!

你可以去你工商管理局查一下你单位登记的信息,花40快钱打印一份出来,去仲裁的时候交到仲裁委员会即可,这分东西是证明你单位是合法存在,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证明它的合法性及主体的存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被告是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或常住人口信息登记卡或暂住人口信息卡;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则应当提供工商局或其他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劳动仲裁参照法院做法,是有道理的,因为如果没有工商注册,不属劳动法管辖,仲裁不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