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受劳动法保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5:01:56
我从2006年8月底进了这个单位,我在这个单位已经工作2年了,但单位从未与我签过合同,也未给我办理养老保险,只是在新劳动法出台后,单位把该承担的保险金额用现金方式发给我。5月底我在单位工作期间流产,回家休养了不到一个月。单位就打电话叫我去上班,单位说要我还上原来的岗位,可是去了以后,单位又反悔,把我调到其他的岗位上,因单位与我就岗位问题协商未果后,叫我在回家休息几天。可是我已经在家都等了一个星期了,单位也未给我回复,对我不闻不问。后来,我打电话去单位询问,单位就找借口,推三阻四。

我想请问一下了解劳动法的朋友:

1.我在家休养的这段时间里,单位是否应该给我工资?
2.单位现在的态度就是不想在让我去单位上班,我是否能够去劳动保障局投诉,并且,我可不可以向单位索要补偿?
3.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受劳动法保护呢?

受劳动法保护,但是要举证

1 休假的期间是没有工资的就和请假一样 因为你不是产假

2 可以要求补偿 你到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3 是受到劳动法的保障的

别傻了啊,他给你换工作,让你回去休息,都是要开除你的招式。如果你连续旷工15天,单位有理由开除你姐姐。他们跟你耍心眼呢。流产假期法定为一个月,这段时间工资应该是照常的。如果公司和你解除合同,按你工龄时间每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