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与“习惯法”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5:23:02
论述题:“习惯”与“习惯法”的区别?

写一些观点和论述,能详细点最好,非常感谢各位!

习惯是指人们在长时期逐渐养成的,一种不易改变的思维倾向、行为模式和社会风尚。
习惯和习惯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只有得到国家认可的习惯才能成为习惯法。
也就是说,我们一般所讲的习惯,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是法的一种

习惯就是习惯,习惯不一定是习惯法。
习惯法就是得到司法机关确认的习惯。在判决过程中一定要考虑的东西。
将习惯作为法的渊源主要是为了尊重传统。
习惯要作为习惯法,成为法的渊源之一,并必须要具备几个特点:
1.该习惯在该地区流传较广。
2.这个习惯所规制的事务既定法律中尚无规定或者尚无明确规定。
3.这一习惯不违背善良风俗和公共秩序(即公序良俗)。不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
具备这些条件的习惯就可以被确认为习惯法了。
当然,没有得到司法机关确认,就还是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