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提出在产权证中增加其为权利人,我们应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2:57:36
父亲于1993年再婚,再婚前有一套房产,其产权证的唯一产权人是父亲。由于继母原先户口是在外地,再婚后继母与其一子一并迁入到父亲的上海的户口。
但最近继母突然提出要求父亲在产权证中将其增加为权利人,父亲和我都不知道其真正目的何在。因为父亲和她已经结婚15年了,且当时并未作婚前财产公证,按照婚姻法来讲,这已经属于他们两人的共同财产,今后无论是离婚或是父亲过世,继母都可以按照法律正常进行财产分割,为什么她还是要多此一举呢?
如果继母增加为产权证的权利人,是否会带来其他的影响,如房产买卖,遗产分配等?请高手能够指点一二。
继母还有一个女儿,并未迁入父亲的上海的户口,与父亲也没有抚养关系,是否与其相关呢?即继母为房产的权利人,是否其女儿在我父亲过世后也可以继承房产了呢?或继母为该房产的权利人,可以有权利将其女儿也迁入上海的户口了呢?

谢谢专家回答,但是父亲与她结婚时,并未作婚前财产公证,如何证明这套房产是婚前财产呢?

你理解错了,虽然他们结婚15年了,但是按现在婚姻法的规定,那房产如果是你父亲的婚前财产,他们结婚多少年也不会变为共同财产,除非有约定。也就是现在对方提出的增加共有人。
所以,此举对此项财产的归属是有重大影响的,是琐同意,要你父亲决定了。

不是吧,只要结婚满一定的年头就有权利分割家产的吧

我想知道在香港继承法里面非婚生子女对继父或是继母有继承其财产的权利吗 请举例说明“提前违约”,其提出需有什么权利? 某公司被控诈骗,警察有权利在办案过程中让该公司的职员为其整理该公司合同数据的权力吗? 产权证增加名字 将一棵重约0.2kg的柳树栽培在土壤中,两年后连根挖出,称其干重约为11kg,增加的这10.8kg主要来源于 宋佳在<继母>中扮演谁 有哪些人在其著作中提出过目标管理吗?急急!! 虽与继母一同生活,但是有其姐姐扶养大的,有人为证,这样对继母有扶养义务吗?? 新聘请的员工,公司提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其说原单位在帮他缴交,公司还应该给其补贴相应的现金吗? 在股改中有哪家公司提出了认沽权利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