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我家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营业执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4:42:01
我家在北京四环外,有一房产并拥有以个人名义登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现有一人想租这所临街院落,并以这所院落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为经营地址把他的公司迁到这里来经营;请问:我是和他个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呢,还是和他的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另,附近这片总有拆迁的传闻,无论和他以公司或个人签订租赁协议,都应该注意什么,在租赁协议中应写明怎样的条款才在拆迁时得到应有的利益而不会招惹麻烦。

你可以和他个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这样不需要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
协议可以写明如遇不可抗力(包括拆迁因素),房屋合同不能履行时,按实际占用房屋时间收取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