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人与辩护人的概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0:09:56

1、法定代理人:是依照法律规定对被代理人负有专门保护义务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对被代理人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2、辩护人:是依法接受委托或者指定参加诉讼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诉讼参与 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被告人的亲友、监护人,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
另外,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根据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请求,书面签署法定代理协议,授权代理人,以完成被代理人不方便或者无法做的事。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是他的父母。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他既不从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从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诉讼中,辩护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阅卷权。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其它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案卷。

②会见通信权。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其它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行使该项权利。

③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经证人或其它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辩护人或者其近亲属、辩护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④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