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宿舍租赁费报销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4:25:12
我们公司是一家新办企业,有几个外籍员工租的房子,公司给其报销房租,他提供的发票抬头是个人的,请问:开个个人的发票可不可以做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 需不需要换成 公司抬头名义的发票??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只要是真实、合理的费用都可以扣除。你说的费用在税法和实施条例中都没有特别规定,所以可以税前扣除。
但发票抬头是个人名字和公司名会有不同处理。
如果是个人名的,应记“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贷:现金”,并合并入个人当月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公司名的,应记“借:管理费用,贷:现金”。

发票本身已经扣税了

新会计准则要求把这一块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所以说不用换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