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保险五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3:55:00
我是在南京工作的外地人(省内),08年一月以前,我的劳动保险全部是我个人交在老家交的,后<<新劳动法>>颁布,单位在3,4月份的时候要帮我交保险,由于一些原因我的保险还在老家没有转过来,就是08年一月以后我的保险还是我个人交的,单位没有帮我交五金,我想问一下:
1、这种情况,比如,原先我自己应该交130,单位应该帮我交260,可现在单位并没有帮我交,那它应不应该把帮我交的260补给我呢??或者应该怎么做呢?
2、劳动合同怎样才是正规??是不是我也该有一份呢??
3、做为公司管理层有义务无偿加班么??
4、国家法定假日,一天的如6.8端午节,其实是放了三天假,但是我们在法定假日的第二天就开始上班,第二天的工资应该是拿原工资的200%每天么?

1、按道理你单位可以在南京新开户从头交起的,你户口在外地的话,你老家的社保是转不过来的,社保只能是从外地向户口所在地转移,也就是说,你单位现在在南京帮你交社保,将来养老保险可以向老家迁移的。也就是说,单位不应当补社保给你,而应当在南京新开户帮你交纳社保;
2、劳动合同应当单位和个人都有一份的,而不是都放在单位保管,这是错误的;
3、不论是管理层还是基层员工,都没有义务无偿加班,加班是要给加班费的,而且加班时间是有限制的;
4、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三倍工资,而非节假日加班是两倍工资,或者调休。也就是说,6月7-9放假,如果三天都加班的话,8日这一天是端午节,是法定假日,是要给三倍工资的,不能用调休来抵充,而7日和9日不是法定假日,只是普通休息日,加班的话,是给两倍工资,或者用同样的天数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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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理论部分,事实上,全国各地类似于你的情况是很普遍的。
就像我们单位,是个上市公司,薪水也不算少了,但从来没有加班费的,实际上领导从来也不安排加班,但不加班的话,事情是做不完的,所以你自己得主动加班才行,而领导不安排加班,那当然没有加班费了。

1,如果单位没有给你参保,而你想要单位给你参保比例的钱,补给你所有,除非你和单位有约定,才可以向单位要,如果没有约定,单位那有这么好的事,不会给你的,....真会给,一定是个关心员工的好老板,(最好要求单位补交社保)
2,劳动合同,双方签字后,各得一份,
3,加班是要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加班费用的,(1;1.5计算)
4,法定假期加班,一天算两天,春节(三天)加班一天算三天的工资,(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