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聘用下岗职工直至退休后一直在本单位工作,现要求经济补偿的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23:52:16
一职工1949年生人,93年下岗后到我单位工作至今,前单位支付其养老保险,我公司未与其签订任何合同,除保险外我公司按照相关岗位福利正常给予,现总公司对其所在岗位人员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该职工不能满足公司要求,经我公司与其协商,其自己要求离职,08年2月29日离开我公司,我公司与其结清工资,并给予其一定的“旅游费”。今年6月12日我公司收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该员工要求给予其从93年到08年2月的经济补偿金。问:这种情况我公司该如何解决,请列明相关法律条文,谢谢!

关键在于是否是他本人提出辞职,本人辞职的是没有补偿金的,另,他属于特殊关系人员,在上海是有相关特殊关系人员规定的,在上海的规定是特殊人员不享受劳动法的关于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的,
希望补充是哪个地方的,因为每个地方的法规都不一样。或自己去查找相关的材料。打当地12333问清楚特殊关系人员待遇.

从93年到08年2月的基本都在新劳动法前面,没有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