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法律专家请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2:35:39
我和妻子结婚有 一年了,没结婚的时候听介绍人说过她以前有精神病史,但是我就此问题问过她母亲,她母亲说已经全愈了。可婚后我就发现她有一些不正常了,但是已经结婚了。看在双方父母的份上不想再给他们添麻烦(她父母对我挺不错), 自己也就想着将就着过得了。婚后这一年当然也给她治疗过,由于中途怀孕就停药了,现在生了孩子之后病情比以前更严重。现在我是无法忍受了,请问:1.我这种情况可以离婚吗?2.离婚后不满一岁的孩子 该那谁服养?3.我和她的财产 该如何分配?是否该给她补偿?

1.这种情况可以离婚 2.正常来讲孩子应该由您来抚养.因为孩子的教育为主.母亲患有精神病史.所以应该你来抚养 3.财产应该五五分. 4.你不需要给她补偿.(财产的问题也可以私下解决.那要看你们的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