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担保人负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9:01:14
弟弟几个月前偷了价值五千元的东西被判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百元。我作为监护人为弟弟作了担保,想知道我做这个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我弟在缓刑期间因打架或其他再次犯罪,我要负什么责任?如果致人重伤要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之类的经济损失,他没钱赔偿或者他逃掉了是不是就要我负责赔偿?
我弟已年满十六岁,但未满十八岁,我是签了担保书,但我弟的监护人应该是我妈啊,如果我没钱赔怎么办?还有,我并未交保证金到法院,如果要求赔偿的数额我无力承担,那怎么办?

1、就是一些协助义务,一般不会有其他责任。主要是监督罪犯在缓刑执行期间遵纪守法。

2、如果你弟弟再次犯罪,那么马上收监执行,构成犯罪,数罪并罚。你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你弟弟未成年,你是监护人的话,你可能要承担民事方面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因为他弟弟是未成年人,所以缓刑要有担保之说,也就是监护人的意思

如果你弟弟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罪,那缓刑就立刻取消,被判有期徒刑半年立刻执行,然后和所犯新罪执行数罪并罚。

你要赔偿被害人民事赔偿的部分(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不用承担刑事。因为你是他的监护人

缓刑需要有人担保?我还真长见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