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妈因病去世,在去世之前把所有的财产分给我们姐妹二人,并写下遗嘱,只是未公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8:27:27
已在土地证上和房产证上都分别写了我姐妹二人的名字,现我父亲要再婚,又涉及到房产问题,我想问一下,我父亲对房产有什么样的权利呢?是否可以重新分配?
我们姐妹两人都均满18岁
我们姐妹两人都均满18岁
首先,你妈妈的遗嘱无效,因为 它不合法.房产属于你妈妈和你爸爸的共同财产.你妈妈只能处分属于她自己那一半财产,即只能对房产的1/2立下遗嘱,不能处分与你爸爸的共同财产中属于你爸的那一半.
你父亲可以申请法院撤消房产证上的名字登记,并依法取回属于自己的1/2房屋权.你们姐妹二人只能继承你妈妈那份1/2的房产权.
如果产权证没有变更到你们姐妹二人的名字,楼上的说法就是正确的,但如果已在土地证上和房产证上都分别写了你们姐妹二人的名字,产权就已经属于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