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下车开门时,与后面开过来的电动自行车发生擦撞,交警认定由乘客全责。有道理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6:35:41
当时情况是,坐的出租车停在离街边半米不到的地方,开门时后面一辆电动自行车忽然窜出来,与车门发生擦撞。
报警后,交警认定是乘客全责。
个人以为没有道理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七条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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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应该由乘客负责。

如果在我们这,乘车人是没有责任的,出租车靠边停车时的速度很慢的,自行车属于追尾,再说出租车刹车灯亮了,自行车不应该靠右行驶了。举例说,出租车行驶过程中,车门自己开了,你能说是乘客没关吗,就是没关,车是你的,有显示灯,你怎么不提示乘客关好那,出租车都挺破的,谁知道你的车门好不好使呀、100 200 就算了
要是钱很多的话就不给,让他去法院起诉,到时候也是你赢

呵呵呵呵...没听说过
从你上车的那一刻起,出租车就与你形成了一个运输合同,直到你双脚踏上目的地,在这期间,出租车有保证乘客的生命以及财产的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如果出租车的停靠位置是合法的,那么司机就有提醒乘客安全下车的义务
第二:反之就是出租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只要你没有防碍驾驶员的安全操作,那就与你没什么关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从你上车的那一刻起,出租车就与你形成了一个运输合同,直到你双脚踏上目的地,在这期间,出租车有保证乘客的生命以及财产的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出租车的停靠位置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