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1:10:03
从公共经济学角度来分析 急!!!

不对,我们现在实现的是:年收入超过 12 万元的个人才实行“个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其他的人侧是实行“源泉扣除“,由发薪单位代扣代缴。

由于个人收入的多样性,而税务局又不掌握个人的收入渠道,无奈之下,只能是实行年收入超过 12 万元的个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了。而好多中小老板的收入远远超过 12 万元,不报的话,也没有人来查的呀。

  “平时的工资和奖金都已经扣缴了税款,为什么还要进行申报呢,这不是浪费时间吗?”多年从事个税工作的专家魏先生对此进行了深入介绍,并对有关个税申报的几个认识上的误区进行了详细解释。

  A.个税申报将作为个人诚信凭证

  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一种征收方式,也是世界各国的通常做法。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实行自行纳税申报,对于加强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税源控管,培养纳税人依法自觉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依法治税、调节收入分配等都具有深远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

  实行自行纳税申报,使纳税人日常生活中关注个人纳税情况,培养自主申报纳税习惯,可以提高对税法的遵从度,同时收入申报和纳税申报记录作为个人信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B.个税税制开始与国际接轨

  而从税制建设上讲,意义更加特殊。以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取得的应税收入划分为十一个应税项目分类征收,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实施,要求纳税人对个人上年度取得的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的,无论是否已全额缴纳了税款,都应该自行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这也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变革,由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模式过渡和最终实施综合税制,与国际接轨的开始。

  C.个税申报与纳税不是一回事儿

  1.申报不等于纳税

  “个税申报和平时的纳税不是一回事儿,不要把两者混淆。”税法规定,纳税人上年度取得的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的,无论是否已全额缴纳了税款,均应自行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这是公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

  纳税申报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如果纳税人上年度所得均已足额缴纳(扣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