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谅和惩罚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3:29:36
1.人们一直说事不过三
我不明白事不过三说的是第三次犯了错就要受到惩罚或警告,还是要放过前三次等到第4次再处罚? 第三次错是不是包括在不过三之中?

2.如果第三次错了后这个人的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态度明显区别于第一第二次)或者接受了处罚之后 还该不该给他第四个机会?

理论上来说第三次就不可以了 事不过三 并不一定要过三 第三次就是大限 如果第三次做错事后仍然和第一次第二次时候的态度一样或者无明显的改观 您就不必再给机会 第四次机会的流失不仅是对他自身的侮辱也是对宽容者自身的侮辱

问这个有什么意义啊????

这个问题实在是个难题,如果是情感问题,这取决于你自己心理上的感受,还有你是否能够判断他是不是以后能够没有第四??

机会给多了就等于不是机会了,是一种放纵...所以请楼主切勿乱用机会...三思而后行!

“事不过三”还有另一种说法,就是“再一再二不再三”。就是指三次,如“三打白骨精”,“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诸葛亮三气周瑜”,都是这个意思。

第一次是可能是别人的陷害,或者毫不知情,或者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第二次就可能是自己的问题了,但是或者还不够稳,还是应该给个机会的
至于第三次,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事不过三”了。

是原则上的问题吗 如果是原则上的问题 那么给了第一次 第二次 甚至是给了第三次机会后 他还是犯了第四次 就别在自欺欺人 放弃吧 我们不该为了不诚实的爱放弃原则 放弃自我 不过还是要给第三次机会 人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挫折和岁月中进行的 我们不能就决断的说他二十岁不能明白的道理 到了三十岁还不明白 受了三次教训还会犯第四次 当然发生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也很大 所以 给他第三次机会 如果他犯了第四次 就别再原谅他了 也算是给自己一次幸福的机会

如果不是原则上的问题 比如说抽烟 喝酒 或是上网打游戏(不影响工作或学习的情况下) 就不要太认真 我们往往就是太爱钻牛角尖了 其实我们在这中间坚持的不过是自己的权威性 并不是这些问题本身的问题 但是 说白了 除非是那种很和谐的情侣关系 性格反差不大 相处很融洽的爱情 在恋爱深入后才不容易变质 凡是想坚持领导权的爱情 在爱情深入后都会遭遇所谓的几年之痒 爱情本不该有阶级性的 平等的才能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