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否可以解雇用人单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4:15:06
我在公司工作1年了2007-7月-2008-7月,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否可以解雇用人单位,是否能得到补偿
请问;我应该得到的补偿是几个月的工资?从2月到7月是5个月,5乘以2=10个月吗?
请问;我应该得到的补偿是几个月的工资?从2月到7月是5个月,5乘以2=10个月吗?
可以炒老板鱿鱼,只是这样有点便宜他了!如果你觉得工作还可以,那么继续干完一年。理由从08年2月起仍未签合同,则是双倍工资,到时你可以有六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有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过期不支付,再翻倍支付,还有罚款等行政处罚。现在走太亏了!
用人单位从2008年1月1日起算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起应支付给劳动者双倍的工资,你可以向公司要求加倍支付自2008年2月至7月的工资。
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任何理由,只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