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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0:22:03
我父母想离婚,但是在房产分割上出现异议。
是这样的,我父母有套老房子,现在政府出资要改造拆掉老房子重修(房产证上是我母亲的名字),于是我母亲选择要钱在其他地方买房。买此房时,父亲没有过问(他当时说不管),所以母亲想我也长大咯,就用钱买了房子后写成我的名字。
现在父母要离婚,父亲又站出来说要争房子,而且不承认以前我母亲问过他。
请问现在怎么办,难道要把房子拿出来分给父亲吗。但是,房子是我的名字啊,父亲还有权分吗?
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越快越好!
我怕没说清楚,再补充修正下。房子是父母婚后才有的,当初的出钱人是我舅舅,写的是妈妈的名字,鉴于我家没有出钱,我爸写了份放弃书,明确的表示放弃该房。现在,政府有惠民工程,房屋者可以选择原地要新修的房,或者直接要钱。我母亲考虑到我年龄也不小了,所以想买了房让我独立生活,也有问我爸的意见,但他回答说他与此房无关,他不管我母亲怎样处理,所以我母亲选择要钱在别处买二手房。二手房现在已买,名字写成了我的,但是现在父亲提出离婚,他推翻以前的话,不承认我母亲问过他意见,而且不承认以前写过放弃书,还说是我母亲骗他写的。说我母亲在非法转移财产,说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现在房子要是你的名字的话~ 如果你已满18岁~ 你有支配此房子的权力~
如果还是你母亲名的话~ 那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你父亲有权分一半~

如果你满了18岁那你父亲是不可能争的到了. 但如果你没有满18岁的话,那就要看你们那套老房子是在你父母婚前还婚后买的.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又是你母亲的名字,那你父母就没权利来争抢,不过这前提必须是婚前你父母做过财产公证.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