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财产协议的合法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6:40:49
事情是这样,我家现在的房子是我爸妈夫妻共有财产,老爸去世,但奶奶还在,所以其中有六分之一应该是奶奶的,但是现在奶奶90多了,一直没告诉她我爸的事。

如果不告诉奶奶,我想在奶奶去世之前与她的其它子女(甚至可以是子女的配偶、子女)签份协议说明如果奶奶去世后那六分之一房产他们都不要最后给我。我想问问,如果我有第三方见证,都是大家本人的意见,有录像、录音,这样能确保奶奶去世后这部分房子是我的么?
如果不成,那该怎样确保呢?(前提是不想奶奶公布我父亲去世的事)
房产证是我爸的名字

你说的方法不能根本解决这件事。
你父亲先于你奶奶去世,按继承法的规定,你所说的六分之一产权应该由你奶奶取得,你奶奶去世后才涉及她的子女是否放弃对其此份财产的继承权问题。
如果你奶奶去世后,在处理你父亲的遗产及你奶奶的遗产时,她的子女仍表示放弃此六分之一的继承权,你当然可以以代位继承人的身份得到。但这种放弃应该在你奶奶去世后作出表示才有效。
如果不告诉你奶奶配合你过户,基本上没什么绝对安全的方法,你可以先按现在的方式与你奶奶的其他子女达成这样的书面文件,然后就寄希望于你奶奶去世后,他们出于面子、亲情等考虑不反悔了。

最好是去公证处。

那样的话最确保。

可以
录像和录音都是遗嘱的形式
法院也会给予肯定
只要存在合理合法性--可以不用去公证

基本没有百分之百安全的方法
你可以按照上述办法做 但不能保证绝对安全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