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会计问题~想找一个比较专业一点的答案~~谢谢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6:48:51
“东方锅炉公司”于199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1999年初,某媒体刊登了这样的消息:改公司采用了“包装上市”的手段,连续多年编制虚假的财务报告,虚增利润近1.23亿元。上市后又将应列为1996年度的销售收入1.76亿元,销售利润3800万元调整至1997年,而1997年公司有以同样的做法,将该年度的销售收入2.26亿元,销售利润4700万元,调整至1998.而公司当局管理者认为,只要销售收入确实存在的,尽管在入账时间上有些出入,也不能算违法行为。

请问:1,什么是销售收入?什么是收入?
2,会计上如何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如何确认利润?
3,东方锅炉公司管理当局的做法有何不妥?这种调节行为应承担的会计责任是什么?

1、收入的定义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该定义的三个特点:
1.日常活动;
2.引起所有者权益增加
解释:收入是企业利润的来源,会计进行确认、计量收入后,最终要结转利润,而利润要进行分配,因此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即股东权益)的增加。
3.所有者投入资本不属于收入。
按企业从事日常活动性质,可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分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销售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因此销售收入和收入的关系是“苹果”和“水果”的关系。

2、会计确认销售收入实现的原则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应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如何确认利润
(1)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利润总额=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3)净利润=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所得税费用

4、东方公司管理层迫于“退市压力”,将销售收入拖后确认,虚构当期利润。属于管理层舞弊,对财务信息做出虚假报告,可能使投资者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造成经济损失。
法律责任:
《会计法》规定:对于“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单位处以5000~10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3000~5万元的罚款,对涉及的会计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构成犯罪的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20万元罚金。
《证券法》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