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签定了一份买牛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5:32:37
甲与乙签定了一份买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头牛,分别为牛1、牛2,总价款为4000元;乙向甲预付1000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该2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两头牛。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击死;牛2生下一头小牛。双方就牛1的损失和牛2所生的小牛的归属发生争议。
试分析:(1)牛1的损失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2)牛2所生下的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我认为,这两个问题只有一个答案。由乙来承担,但是甲没有权利要求索赔,因为甲与乙已经签订买卖合同,虽然买方没有付齐全款,但双方已经协商了付款方式达成一致才签署的买卖合同,证明甲已经同意出售给乙方,当牛死后可以付其尾款,

牛1属于自然死亡,牛二生的小牛归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