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件工资不足最低工资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4:50:19
我们是打单子,3毛5一张,有时100多,有时30多,当30张的时候,我一天就10元多。我不知道劳动法里怎么规定的,上个月,我请了4天假吧,工资就700多。哎。。怎么过日子哦。

合同关于工资的条例
从2008年5月1日起打字员的劳动报酬按照基建制支付,每份合格件按照0.3元计算,合格件定义为:每月输入总数/抽查件数*抽查正确件数。如果当月抽查正确件/抽查总数>=98%的正确率,则加奖20%

但是貌似他件件都查的。哎。。。难免一个字错误,看不清,也算我错

按件计酬只是一种工资计算方式,不管是按日计还是按件计,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由单位补付给劳动者。除补付的工资外,08年以前的部分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金额再加付25%的经济补偿金;08年以后的部分,低于最低工资的金额如果单位拖延不给,则应加付50%到100%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