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哪位搞建筑的,出现房屋这样的问题是个人承担还是建筑方(或物管)承担,有无专门的鉴定单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8:20:09
我在05年买了一套商品房,在4楼,。06年交付使用,当时检查房屋无任何问题,至今还未装修。5.12地震后去检查房屋(楼上和楼下都已装修有一年多),发现地面出现裂纹(水泥板间歇),墙面(不是楼顶)有渗水痕迹。

应该是建筑单位负责的,我们书上有写,虽然交房时检查无问题,但是建筑单位在一定期限内依然要对房屋质量负责.民用建筑也本来就该有应有的抗震性能,只要排除不是业主个人问题造成,就可以要求建筑方解决.别急,会解决的.

首先要问一下楼主家里哪里的?因为如果在地震破坏较严重的地方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建设方是不承担责任的;

如果说楼主的房屋离地震带很远,周边建筑物都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么你是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予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