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交通事故处理是怎么样一个程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9:07:03
本人有一个朋友骑摩托车,在路过公交车停靠站时,由于
公交车突然启动并且驶出车站,然后朋友的摩托车
就与刚探出头来的公交相撞。由于当时车速在30-40码左右!
导致我朋友受伤!公交公司来人后先把伤员送往医院,
然后警察也出了现场!后来警察经过询问已经现场勘测
只说了一句双方都有责任后,然后公交公司的人就想什么都不管了
让伤者自己负责!因为我们也不太熟悉类似事故的处理流程
已经法律依据。
请哪为高手给详细解答一下!!

伤人事故的定责,是在伤员出院或是医生开出康复证明后开始处理的。
一般车伤了人,都是汽车方先垫付,但由于是公交公司的车,比较牛,所以,在JC看好现场后,公交公司当然走人了,但警方有了事故记录,你朋友可以先去医院看,看完后,把医药费收据全部拿好,然后去交警队找当时处理的那个警察。他会按责任划分,然后通知公交公司把应该赔你的那部分的钱赔给你。但你要提供医院的发票,还有病历证明。如果需要休息的话,可根据医院的证明,按你的休息天数,按当地的标准赔给你误工损失费。
就是这么简单,反正钱也不是公交公司出的,是保险公司出的,他们不会赖你钱的。

等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大小,然后据此请交警队对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赔偿的范围、标准、计算方法都是有规定的(如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你朋友伤情较重,则要伤残鉴定以后才能进行具体的赔偿。
你所说的公交公司的人不管了是否指对方现在不垫付医药费?这个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要由对方来垫付,你朋友现在自己先付,等谈赔偿问题时将相关票据出示给对方即可。
如果对调解的赔偿数额不满意,可以不按调解进行,而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出现交通事故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进行责任认定,在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前,双方当事人驾驶的车辆将被扣留。不要着急,等待交警部门打电话。

交通队认定事故责任,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10天内可以申请交通队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伤者的损失在交强险限额内的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