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朋友帮帮忙给我支个妙招拜托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5:10:48
我父亲是黑龙江省庆安县水泥厂的职工,1974年参加工作.1979年在工作中受伤(企业没有上报工伤)等工人知道没有被认定工伤后已经事过境迁了.1992年企业效益不好开不出工资来,1993年申请停薪留职与企业签定停薪留职协议.企业借给创业资金2000元.
1996年协议到期后,续签协议.我父亲从上班起从事的就是普通工人的工作,一直到停薪留职前.停薪留职是迫不得已的企业效益实在不好,停薪留职后从事的也是打小工的工作.二次停薪留职后,因为私人问题无法及时续签协议导致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企业除名,并且以没有归还欠款未由扣留工人档案至今.拖欠部分养老保险的欠款,我们多次找企业协商.企业的董事长(企业除名包括我父亲在内的40多工人,除名后企业改制厂长变为董事长)说只要找到依据就给我们解决但是企业董事长以种种理由推脱.做为政协副主席/知名企业家,对待自己的工人说的很好可做起来真的毫无感觉连对人最起码的诚信都没有.老工人被企业除名后任何补偿什么都没有.辛苦为企业工作了二十多年最后竟是这样的结果

由于没看到详细材料。
建议到当地劳动局投诉并要求监察大队去厂里了解情况并处理。
由于那年代有许多不正规做法,现在通过仲裁也极有可能已过诉讼时效,因此个人建议通过行政和信访处理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