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山东省鲁老干 (1991) 1号文件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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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关于执行鲁老干〔1998〕4号文件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意见
济宁市民政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6-5-19
鲁安函[1998]22号
(1998年3月20日)
各市地安办:?
现将省委老干部局、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调整1981年底前移交政府安置的部分军队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医疗待遇的通知〉的通知》(鲁老干〔1998〕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几个具体落实意见一并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离休干部的职务,是指在部队所任的实职;不明确的,以〔94〕财社字第19号文件的规定予以确认,或报省安办同省军区政治部商量,或函告原部队确任。?
二、按照该文件调整待遇后去世的离休干部,其遗属生活补贴也要按照鲁民安〔1997〕126号文件规定予以调整。?
三、此《通知》时间紧,要求细,请各市地安办要严格执行标准,逐一进行审查,并于3月底前将审批表一式四份报省安办。?
抄: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
?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
?转发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调整1981年
?底前移交政府安置的部队军队离休干部?
离休费和医疗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 鲁老干〔1998〕4号?(1998年3月13日) ??
各市(地)、县(市、区)党委老干部局,政府民政局,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
经商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同意,现将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调整1981年底前移交政府安置的部队军队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医疗待遇的通知》(〔1997〕政干字第5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总政治部?
关于调整1981年底前移交
?政府安置的部分军队离休干部
?离休费和医疗待遇的通知? ?
〔1997〕政干字第568号?(1997年12月 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国防科工委、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