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可以组建社会团体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1:19:53
我是机关工作人员、我是否可以以我本人的名义成立一慈善性质的社会团体、如果不可以、请说明理由、如果可以、也请说明理由、谢谢、

总的来说,是个好事。但公务员,确实有些不便有看清:

1、成立社会团体,需要一定的财力,大量的精力,你作为公务员,个人不建议你组建。特别是公务员,如果随便成立,尽管你是出于好意,但容易引发不公开公正甚至公务员假名以利的想象,反而可能影响形象影响你的正常工作。

2、你的想法是好的。自己觉得自己有条件,牵头组建也可以,但是建议不要担任主要负责人。牵头组建以后,自己就作为普通人参与,我觉得可以最大程度上的避嫌。当然,运行中,尽量不要影响自己的工作,不要运用职务便利

3、成立的程序,谁说的都不算,你查查民政部的网站,这一块的事情都是民政部门管。既然你是公务员,级建团体肯定得依法,对吧
http://www.chinanpo.gov.cn/web/index.do

1.哥们,现在公务员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准兼职,但我记得,各地好像都有土政策,不准公务员兼职的规定,但个人认为那是对于兼职营利性职业的控制,照你的说法,以本人名义成立一慈善性质的社会团体,个人认为应该是被允许的.
2.虽然个人认为应该被允许,但还是不赞同你以本人的名义成立慈善性质的社会团体,因为你毕竟是机关工作人员,应该是属于公务员或参公一类的,而公务员本身的职位就是代表着国家行政权力的行使者,如果你以个人名义成立慈善机构,而且到某企业去要求募捐,你说别人看的是慈善机构的面子呢,还是国家机关的面子,而且,你个人的身份也会影响国家行政机关的声誉,所以,个人认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不适于做这些工作的...
3.当然,个人认为可以参加一些慈善机构,但不一定非要以你的名义成立.
4.以上均属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回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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