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法律讨债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2:17:07
我是一个个体户,做铝合金门窗,不锈钢加工的.给一个关系不是很好的朋友做点零活.他主要是关系面广,别人把公家的活给他,他自己又没有加工厂,就把部分的活给我做,丛2005年到现在也不过做了万把元的活,期间付给我少量的款项.还有接近6000元的工程款(按帐单还有不少是2006年的),一直没付,多次追讨,一直以没钱为借口拒绝支付.我有想过通过法律解决,我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了一下,律师费和法院里的提成就得用1000多元.刚开始觉得关系还可以做他的活价钱我就开得很低,现在打关事的话再花1000多元的话我就连本钱都收不回来.我想问一下有没有别的什么办法可以把工程款要回来?还有就是我想问一下为什么要债的要出钱打关事而欠债的不用出钱?我想这就是现在的商业活动中三角债越来越多的原因吧.我提议一下,如果有那位人大代表可不可以采纳一下我的意见:如果欠债到达一定的期限后,讨债方如果通过法律追回欠款的话,所产生的费用都由欠债方支付,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追加罚款.不知我的提议可行不.还是先帮我支招要回我的工程款吧,在下在这里先谢了.

诉讼费一般由原告先垫付,判决后由败诉一方承担。但诉讼费不是很多,标的1万元以下,每件50元。
律师费一般不予支持,需要你自己承担。如果事实比较清楚,也可以考虑不请律师,这样比较划算。

你的理解是错误的,诉讼费是你先行支付,等官司打完之后,诉讼费用是由败诉方支付的,
你可以打官司的,等你赢了之后,你那1000元的诉讼费是由对方支付的.

怎么说呢,建议您还是找当地的律师进行帮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