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的公房,2006年奶奶走了。今年我准备在这个房子结婚,我能终身居住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7:49:50
户口上有爸爸,我,姑姑,姑姑的儿子。这个房子是还建房。还建时爸爸和姑姑为房子扯过皮,2001年爸爸给了姑姑2万2千元钱,姑姑立下字据从此与房子无关。我今年我准备在这房子结婚,但是姑姑和她儿子的户口迟迟不肯迁走,如果姑姑反悔了,再来为房子扯皮,我能怎么办?
那如果姑姑和她儿子的户口迁走了呢?

你们私下的字据很可能在法庭上得不到保护,法院最有可能的判决就是依房管机关的市场指导价,由占有房子的人补给失去房子的人差价。
所以还是不要走法律途径,再商量一下,多给点钱,先把房子拿到手,等你住进去后,他们要再耍无赖,你也不怕,哪怕法院判他们胜,你也拒不执行!有的是借口!

通过继承公证,把产权置于自己的名下。否则就会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