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外劳力综合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9:31:43
有点长,大家慢慢看 我是长期驻外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公司规定:
1本市户籍的,公司将按上海市及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缴纳上海市社会保险;
2非本市户籍且符合上海市人才居住证办理条件,经公司批准给予办理居住证且办理成功的,公司将根据上海市及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缴纳上海市社会保险;
3非本市户籍不符合办理上海市人才居住证的,公司给予两种保险缴纳方案,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
3.1按上海市外劳力管理规定缴纳外劳力综合保险(含养老补贴、住院医疗、工伤);
3.2员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公司按“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37%(上海市城镇保险公司承担比例)”为标准,承担员工户籍所在地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上述缴纳基数与缴纳比例公司将根据上海市相关政策的变化作相应年度调整(每年的四月至次年的三月为一个自然年度),并通知参保员工。具体举例如下:
2006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64×0.6×0.37=546.9元,,即公司在2007年4月至2008年3月将承担市场部长期驻外员工外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最高金额为546.9元。
4、办理程序

选择基本方案1、2、3.1的员工,人力资源科将为员工办理相关保险缴纳开户等具体事宜;
选择基本方案3.2的员工,人力资源科薪资福利专员将指导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缴纳开户等具体事宜,并由员工本人或其家属至户籍所在地社保中心具体办理;
选择基本方案1、2的员工,公司将按规定代扣代缴保险费;选择3.1的员工由公司全额承担保险费;选择基本方案3.2的员工需先行垫付社会保险缴费金额,并凭缴费发票原件、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参保凭证复印件至人力资源科办理相关手续。
5、费用报销
员工社保缴费金额(原始发票金额)超过3.3.2规定之最高限额的,超过部分公司不予报销,低于最高限额的按实报销。报销办理原则上半年一次,即每年6月份及12月份报销前6个月的社保限额内实际缴纳费用。
6、在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其在上海所缴纳的“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即予停止缴纳。

我想问的是 我只能选择3.1和3.2 ,选哪个好呢 3.2太麻烦

我告诉你,肯定是3.2好,原因如下:

1.上海的综合保险跟我们说的社保不是一回事,只能在上海使用,也不能转和退,并且养老补贴的待遇很低,跟社保的养老保险差远了,综合保险包括养老补贴,连续交费满1年或者3年内累计交费满1年有1张养老补贴证,满几年就有几张,1张到退休年龄可以兑现1份老年补贴,不过很少的,医保和工伤的待遇跟社保差不多,但是医保和工伤只管工作期间的,到退休就没有了,而不像社保的医保,交够年限后,退休了一样可以享受

2.如果你是长期驻外的地方是你的户口地,那么选择3.2更是好,这样你的医保使用也方便多了,因为医保的异地报销是很麻烦,没有参保地的批准是不能异地报销的,也就是说,你参加了综合保险,想用医保也是不可能的,如果工作地不是户口地,那么医保也是麻烦,但是总的来说比综合保险好

3.以个人名义是只能最多参加养老、医保和失业,工伤和生育是无法参加的,不好的地方就是工伤和生育无法享受了,跟综合保险比较,也就是少了个工伤而已,你可以通过买1份商业意外险来补充,这样就相当于有工伤了

4.以个人名义参保,交费基数是上年度当地社平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养老的交费比例是20%,医保是10%以内,失业是3%以内,你可以根据公司的补贴数字,选择一个合适的基数,这样既交了社保,也不让公司省钱,很好的,并且以个人名义参保还有可能是按半年交或者是按年交,这样你找公司报销也很方便的

5.你这个公司很厚道了,可以这样让你选择,而不是统一参加对你不太实用的综合保险,选择3.2吧,不要犹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