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高空抛物可以用那些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1: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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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司法审判实践中,关于高空抛物侵权法责任的审判结果十分不统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八编“侵权责任法”第56条规定了“从建筑物抛掷的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脱落、坠落的物品致人损害,不能确定具体的侵权人的由该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承担责任,但使用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具体侵权人的除外。”

实践中一般可以参照“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方式适用《民法通则》第126条“建筑物侵权责任”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6条,即采用推定过错的归责原则,免责理由是被告证明自己没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