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渊源包括三种基本形式,即_,_,_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2:08:00

英国法的源头是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习惯法。有以下三个法律渊源:

1、普通法:指12世纪前后发展起来、由普通法院创制的通行于全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

2、衡平法:是根据大法官的审判实践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范,因其号称以“公平”、“正义”为基础,故被称为“衡平法”。15世纪时形成了衡平法院,并逐渐发展为一个独立于普通法的衡平法体系。

3、制定法。指享有立法权分的国家机关或个人(国王)制定并实施的法律规范。如:《大宪章》、《权利法案》等。